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

林智勝處分過重 球迷不滿

http://mag.udn.com/mag/sports/storypage.jsp?f_ART_ID=119428&pno=1

今天看到這則新聞之後,我想,PTT的棒球板大概又可以吵的不可開交了吧。

其實,我覺得中華職棒做出這樣的懲處是可以預期的,畢竟,林智勝衝撞裁判的那一幕,真的讓很多人都傻眼了,再加上,事後林智勝雖然出面向大眾道歉,但是眾多的道歉對象當中,卻沒有被他衝撞的裁判(江春緯)本人,而且林太太又在其部落格上發表了一篇文章,說明第二波衝突是由於其中某一位裁判的粗口所引起的。種種的因素加起來,讓聯盟認為林智勝本人的道歉缺乏誠意,於是做出了無限期禁賽的處分。

我想要表達的看法是,我自己也認為,林智勝既然要道歉,對象當然應該包含了當天被他衝撞的裁判(江春緯),當天江春緯所做出的那兩次判決從慢動作重播的鏡頭看來,都是處於相當接近的call,我個人認為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,況且,如果對裁判的判決有爭議,也不應該是用這樣的舉動來進行抗議,身為明星球員,應該要考量到自己的行動會帶給社會大眾怎樣的影響與觀感才是。

再者,林智勝既然都要道歉了,又何必在部落格當中提出有關第二次衝突的緣由?這跟他衝撞裁判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,所以我根本看不出來他提起這件事情的用意到底為何。也許是因為這樣的關係,讓聯盟認為林智勝的道歉並非真心誠意,所以做出如此的處分。

很多替林智勝抱不平的球迷批評聯盟這樣的處分太過嚴重,只是為了聯盟與裁判的面子和尊嚴,是為了要殺雞儆猴。這樣的說法,或許某些程度上來說是對的,但是,今天錯的人不是林智勝嗎?做錯事情了,不是就該道歉?扯東扯西的又算什麼呢?會讓人誤以為沒有誠意也不算意外。況且,無限期禁賽到底會禁多久?也許十幾場、二十幾場,甚至是一個球季,聯盟說要看林智勝的態度再來做決定,這有哪裡不合理嗎?法官在判刑的時候,不也是會依據罪犯是否具有悔意而斟酌刑期的長短嗎?我看不出這一點有什麼好反彈的。就連文章當中,提到了2006年坦帕灣魔鬼魚Delmon Young的例子,美國職棒不也是這樣處理嗎?哪有一個聯盟會希望把一位明星選手冰到天荒地老?這不是跟球迷與自己的利益過不去嗎?

我覺得有太多的人都已經模糊了焦點了,林智勝衝撞裁判本來就不對,他本來就該跟裁判與球迷道歉,就是這麼簡單。至於後續的衝突,跟他一開始的事情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,不需要混為一談,至於後續的衝突對錯,另外再做討論。

很多球迷都覺得中職裁判的水準不佳,看了這麼久的球,我也常常有這樣的感觸,但是,裁判也是人,裁判本來就是比賽當中的一部份,裁判就是需要球迷和球員的批評才會去進步,哪一個聯盟的裁判沒有誤判過?既然是職業比賽,就要學著去接受誤判這樣的事情發生,合理的抗議絕對是大家所允許的,但是粗暴的動作,就算再怎樣委屈,再怎樣有理由,都是不對的,就是這麼簡單而已。

很多球迷可能都會拿中職去跟其他國家的職棒來做比較,但是,相對於其他國家的職業運動來說,中職還有太多需要改進和學習的地方,畢竟中職的發展也才十幾年而已,要一下子就跟日職或是美職的水準相當,也太過奢求了。做不好的,本來就要接受大家的批評,而大家批評了,就要記得去改進,這幾年大家一直幹譙職棒的原因不外乎就是裁判的素質沒有提升,少數的球員不自愛(涉及簽賭之類的事件),如果這些都沒有改進,又怎麼能夠希望球迷回到場上看球?

講這麼多,好像也扯遠了,只希望大師兄能夠盡快出面道歉,把這件事情做個完善的處理,我不希望中職少了這位認真的好球員,更不希望大師兄會因為這件事情而無法參加今年的北京奧運,也希望支持大師兄的球迷們能夠冷靜的去思考這件事情,最希望的就是中職能夠因為這次的事件而有所改進,提升裁判的教育與水準,讓大家能夠有個好一點的看球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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